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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市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服义务兵有关政策规定
2024-06-05 10:15  

2024年征集对象和有关要求

【男义务兵】

应征报名对象: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24周岁(200011日至20061231日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199811日至20061231日出生)。

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3121日至202421818时,

下半年2023121日至202481018时。

【女义务兵】

应征报名对象:

上半年: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年满1822周岁(200211日至200612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199811日至20061231日出生)。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200111日至20061231日出生)。

下半年: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年满1822周岁(200211日至200612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199811日至20061231日出生)。

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411日至202321818时,

下半年202471日至202381018时。

男女所有报名的年龄均按整年计算,比如2024年年满18周岁是指2006年出生,不看具体月份。

2024年征集入伍的基本身体条件

主要检查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心电图、B超、胸部X射线、血常规、尿常规、艾滋病、吸食毒品、士兵基本适应性检测等13项内容。其中身高、体重、视力的基本条件如下:

身高:男青年最低身高为160厘米,女青年最低身高为158厘米。

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视力:陆勤人员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以下身体情况不符合入伍条件: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不合格;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骨、关节、滑囊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征集入伍的基本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应征入伍的基本程序

(一)网上报名。适龄青年根据应征地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生)可以在其就读的高校应征报名,也可以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报名。往届大学毕业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应征报名。

(二)初检初考。应征报名的大学毕业生由应征地乡镇(街道)或高校征兵工作站依据新兵征集条件,组织初步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对符合征集条件的应征青年应当确定为预征对象。

(三)体检政考。本人根据应征地征兵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参加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体格检查,并由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及应征地乡镇(街道)或高校征兵工作站同步展开联合政治考核。

(四)走访调查。对联合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初步合格者,要安排走访调查,主要调查个人病史、家族病史、个人现实表现等情况。

(五)役前教育。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进行役前教育,全面衡量择优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

(六)审批入伍。预定新兵由县级征兵办公室负责批准入伍,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七)复检退兵。新兵到达部队后,部队要进行身体复检和政治复查,发现身体和政治不符合条件,且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作退兵处理。被退回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有关经济优待政策

国家《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201111月以后入伍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按照国家规定,沈阳市目前入伍的义务兵享受的主要经济待遇有:

一是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沈阳市从2013年起按城乡统一原则,每年按照义务兵入伍当年全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平均水平为标准,逐年发给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般应在服义务兵役满1年后的6个月内发放到位。

二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我市的政策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经济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总和不低于入伍时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22年沈阳市入伍的义务兵(全市不分户籍类别,含大学生入伍士兵),服役期满后,可获得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10.1万元(含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三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伍时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目前按每服役一年发给4500元标准执行,服役年限包括选取士官的年限)。同时部队支付个人的经费有退伍补助费、离队下月津贴、离队下月伙食费、离队差旅费、退役医疗保险、服装费等,加一次性退役金共计3.5万元左右(因部队所在地区、艰苦条件、执行任务等不同,退役金额会有一定差异)。

大学毕业生入伍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

高校学生入伍享受学费补偿、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政策。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复学复读和就业扶持政策

(一)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从2021年起国家教育部每年安排8000人以内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自2022年起普通专升本可免试招录退役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入党时,如满足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则直接列入入党积极分子,符合《中国共产党党章》中规定的党员条件标准时可优先培养入党。

(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选择自主创业的,享受我省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创办的企业优先进入本校创业孵化基地,免费享受基地提供的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实习实训等各项服务。

(三)根据全省每年公务员考录工作计划,拿出一定比例的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各地公安部门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退出现役后3年内,优先享受我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一系列优惠政策。

(五)实施鼓励自主创业政策。扶持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以及成人教育等毕业生入伍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经济实体,创办小型微利企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对退役士兵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可给予20004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六)实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入伍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为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按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予以发放贷款。

(七)实施税收减免政策。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娱乐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八)实施普惠制就业培训政策。对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入伍的退役士兵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进行推荐就业。

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入伍有关政策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如在学校所在地入伍,退役后允许在入伍地落户。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入伍,退役后在入伍地落户的,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各项优抚安置政策。退役后不在入伍地落户的,家庭优待金和经济补助由入伍地人民政府发给,退役士兵凭户口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未领取经济补助和优待金的证明”及其他必备证件,到入伍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申领。不在入伍地落户的,不再享受入伍地其他优抚安置政策,但可享受户口所在地的其他优抚安置政策。

沈阳市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特别政策

(一)事业编岗位专项招聘:沈阳市每年拿出至少200个事业编岗位对大学生退役士兵进行专项招聘。即:“2024年从沈阳市以义务兵身份应征入伍,入伍当年年底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非个人原因正常退出现役,同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从退役当年起算,三年内均可报名参加事业编专项招聘考试,同时增加立功和军龄加分奖励,合格后即可被录用。”具体以沈阳市人社局当年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发放一次性入伍特别奖励金。2020年起为入伍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义务兵(须入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发放特别奖励金5000元,待服2年义务兵役期满后一次性发放。

(三)沈阳辖区高校及部分县级出台的其他鼓励大学毕业生入伍政策(请咨询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征兵工作站)。

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地址及联系电话

沈阳市征兵办公室:浑南区金阳大街36号 电话:288580252885802828858029 

和平区征兵办公室:和平区庆阳路53号 电话:23862547 

沈河区征兵办公室:沈河区北通天街3-2号 电话:24846030  

大东区征兵办公室:大东区沈铁路180号 电话:88331853  

皇姑区征兵办公室:皇姑区黑龙江街59号 电话:28858250 

铁西区征兵办公室:铁西区重工北街66-2甲 电话:2885819525850116

苏家屯区征兵办公室:苏家屯区北青松路4号 电话:29822898  

浑南区征兵办公室:沈河区江东街68号 电话:24824180  

于洪区征兵办公室:于洪区黄海路39号 电话:25303960 

沈北新区征兵办公室:沈北新区中央路62号 电话:28858205 

康平县征兵办公室:康平县迎宾路121号 电话:87343117  

辽中区征兵办公室:辽中区文教路6号 电话:87882641 

新民市征兵办公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3号 电话:67859008  

法库县征兵办公室:法库县吉祥街道宝山巷1号 电话:87124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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