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开展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4〕3号)部署安排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我校“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固本强基、提质强能,在全校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推动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提升避险逃生能力,提高全校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攻坚之战,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活动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1.各二级单位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和工作实效。
2.各二级单位结合学习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全民安全公开课”,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等,确保相关责任人切实学深悟透,指导安全生产各项举措有效实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和演练,提升全民应急避险能力
1.各二级单位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组织开展宣传和演练。认真吸取近年来典型事故灾害的深刻教训,常态化组织开展模拟火灾和地震等场景的应急疏散演练。组织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加线上线下避险逃生公开课、避险逃生知识竞答、安全体验等活动,突出生命通道在避险逃生和应急救援中的关键作用,强化公众不占用、不堵塞的安全意识,宣传应急疏散知识与技能,增强公众应对事故灾害的避险能力。
2.各二级单位要组织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广泛刊播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公益广告、海报等科普作品。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户外楼宇大屏、电子屏等多样化载体广泛传播。
三、工作措施和有关要求
(一)强化意识,务求实效。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认识,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机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活动成效将作为全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参考依据。
(二)拓展渠道,营造氛围。各二级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在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楼宇广告屏、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打造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格局。
(三)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各二级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筹力度,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把各项宣传活动与各类督查、检查相结合,切实以宣传活动促进工作开展,保障全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落实安全月相关工作,并于 6 月 29 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内含宣传照片及各项活动记录情况)报至安环委办公室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报至校安环委办公室电子邮箱。
联 系 人:肖扬 联系电话:15840408047
电子邮箱:syuct_anquan@163.com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